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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突发事件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声明

[日期:2021-11-03] 来源:WHO/华东公共卫生  作者:华东公共卫生 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2021年10月26日 声明
 

世卫组织总干事召集的关于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突发事件委员会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日内瓦时间(欧洲中部夏令时间)13:00-17:05举行了第九次会议。

会议记录

突发事件委员会的委员和顾问们召开了视频会议。

总干事对委员会表示欢迎,并感谢委员会成员和顾问在整个COVID-19大流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指导。他强调,考虑到COVID-19大流行带来的持续挑战,委员会的工作至关重要。总干事还强调,需要结合适当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采取量身定制的基于风险的疫苗接种方法,并重申全球呼吁采取行动,扩大疫苗接种规模,到2021年底使所有国家的疫苗覆盖率达到40%。

法律顾问办公室以及合规、风险管理和道德操守司的代表向委员们简要介绍了各自的作用和职责。合规、风险管理和道德操守司的道德操守官员向委员和顾问概述了世卫组织的利益申报程序。委员和顾问们获悉他们有责任及时向世卫组织披露任何可能引起明显或直接利益冲突的个人、专业、财务、学术或商业利益。此外,还提醒他们有责任对会议讨论和委员会的工作保密。在场的每个成员都接受了调查。两名成员报告自上次会议以来,其专业职责发生了变化,但对其新职责进行评估后不认为会产生利益冲突。世卫组织任命了一名顾问,他将不再以其以前的身份参加委员会,因此,未发现任何利益冲突。

秘书处将会议交由主席Didier Houssin教授主持。Houssin教授回顾了会议的目标和议程。

秘书处介绍了以下方面的最新情况:

  • 全球流行病学背景和助长传播的因素;
  • COVID-19的预期演变和预测的未来可能情况;
  • 全球COVID-19疫苗不公平的持续挑战和对增加COVAX机制疫苗供应的预测;以及
  • 缔约国在遵循针对国际交通的卫生措施建议方面日趋一致。

    委员会讨论了若干关键问题,包括:

  • SARS-CoV-2的监测工作与挑战;
  • 通过自然感染或疫苗接种获得的免疫力,以及两者提供的保护;
  • 行动内审查的价值,使缔约国能更加了解并加强应对工作;以及
  • 维持基于风险的多方面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重要性。

委员会对非洲区域在应对COVID-19大流行方面面临的挑战表示关切,其中包括获得足够的疫苗、诊断和治疗,以及为监测COVID-19大流行的演变而收集、分析和报告必要的流行病学数据和优质实验室数据,如基因组测序数据等。委员会敦促为该区域及其会员国提供充足的资源、能力建设和技术支持,以加强其监测和应对工作。

委员会感谢世卫组织在协调全球COVID-19大流行应对方面发挥的领导作用,并感谢世卫组织在报告《临时建议》执行情况方面的持续努力和对缔约国的支持。委员会强调,世卫组织总部、各区域办事处和国家办事处必须继续支持缔约国执行《临时建议》和提交相关报告。

委员会认识到世卫组织必须继续协调短期、中期和长期研究议程以弥补知识空白和应对不断演变的大流行疫情。需要从一体化卫生角度进一步研究SARS-CoV-2、医疗工具和器械(如可重复使用的口罩和呼吸器),以及下一代疫苗、诊断工具和治疗方法,以便能长期控制这一大流行病。此外,还需要开展研究,结合不断演变的大流行背景,包括与变异株、宿主对自然感染的免疫力和疫苗衍生免疫力有关的方面,了解单独和综合实施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产生的影响。

委员会强调,虽然通过提高COVID-19疫苗接种率和治疗利用率取得了进展,但对现状和预测模型的分析表明,这一大流行病远未结束。委员会强调,缔约国迫切需要继续使用一切可用的工具,包括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疫苗接种、诊断工具、治疗药物和有效沟通手段等,以控制这一大流行病,减轻其对健康以及社会经济和教育环境的负面影响。此外,委员会认识到,在复杂的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大规模移徙、人口流离失所和其他危机背景下,COVID-19大流行的持久存在造成了额外负担。因此,委员会建议缔约国考虑修订其防范和应对计划及援助政策,以考虑到这些相互依存关系。

委员会一致认为,COVID-19大流行仍然是不同寻常的事件,继续对全世界人民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具有国际传播和干扰国际交通的风险,需要国际社会协调应对。因此,委员会同意COVID-19大流行仍然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向总干事提供了建议。

总干事决定,COVID-19大流行继续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他接受了委员会向世卫组织提出的建议,并将委员会的建议作为《国际卫生条例》下的《临时建议》向缔约国发布。

总干事将酌情在三个月内再度召集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总干事感谢委员会的工作。

对缔约国的临时建议

虽然委员会指出,在执行《临时建议》方面存在与不同区域背景有关细微差别,但确认以下几点对所有国家都至关重要:

  1. 经修改:继续使用基于证据的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及救生工具,如世卫组织推荐的COVID-19治疗药物、诊断工具和疫苗。建议缔约国定期调整其应对策略,监测其流行病学状况,评估其脆弱性,包括其卫生系统能力,并考虑对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的遵守情况以及单独和综合实施这些措施的影响。使用口罩、保持身体距离、采取手卫生做法以及改善室内空间的通风仍然是减少SARS CoV-2传播的关键。针对个别病例或聚集性病例的既定公共卫生和社交措施,包括接触者追踪、检疫和隔离的使用,必须继续适应流行病学和社会背景并得到强制执行。链接到世卫组织指导文件
  2. 经修改:通过评估、减轻和通报风险,对大型集会活动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认识到大型集会和大规模移徙有不同的驱动因素和风险承受能力,在按照世卫组织指导文件进行这一风险评估时,必须考虑流行病学背景(包括令人关注的变异株流行情况、传播强度以及接触者追踪和检测能力)。脆弱和易受影响的缔约国尤其需要额外支持,以应对COVID-19大流行期间因冲突、大规模移徙或计划外的大型集会带来的挑战。链接到世卫组织指导文件
  3. 经修改:践行世卫组织的行动呼吁,到2021年底为各国至少40%的人口接种疫苗。需要加强全球团结和生产能力,以保护弱势人群免受SARS CoV-2变异株出现和传播的影响。要求缔约国根据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的建议,分享剂量,以加强全球疫苗的公平性,并采用阶梯式疫苗接种方法。疫苗接种规划应包括弱势人群,以及海员和机组人员。为了提高疫苗接种率,鼓励缔约国评估疫苗接种的促进因素和障碍。链接到世卫组织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的优先排序路线图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关于接种COVID-19 疫苗加强剂的临时声明
  4. 经修改:加强对SARS-CoV-2的监测,并继续向世卫组织报告,以便快速识别、跟踪和评估变异株,并继续监测大流行疫情的演变及其控制工作。鼓励缔约国加强其监测系统,对紧急事件和分子监测策略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包括及时使用有代表性的基因组监测数据。缔约国应利用现有的国家、区域和全球网络,如全球流感监测和应对系统,进行SARS-CoV-2监测。链接到世卫组织指导文件
  5. 经扩展:为维持基本卫生服务提供足够的资金、物资和人力资源;加强卫生系统,以应对大流行疫情对成人及儿童造成的精神健康影响,同时也要应对并发的疾病疫情和其他突发事件。链接到世卫组织立场文件
  6. 经扩展:继续采取基于风险的方法,为国际旅行提供便利,并与世卫组织分享有关使用旅行措施及其公共卫生理由的信息。根据《国际卫生条例》,措施(例如戴口罩、检测、隔离/检疫和疫苗接种)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并考虑当地具体情况,同时应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第四十条避免给国际旅行者带来经济负担。链接到世卫组织指导文件
  7. 经扩展:鉴于COVID-19疫苗的全球获取有限和分配不公平,不应要求将COVID-19疫苗接种证明作为允许国际旅行的唯一手段或条件。缔约国应根据世卫组织指导文件,考虑采取一种基于风险的办法,以便利国际旅行,酌情取消或修改诸如检测和/或检疫要求等措施。链接到世卫组织临时立场文件世卫组织指导文件
  8. 经修改:根据免疫战略咨询专家组的建议,承认已列入世卫组织紧急使用列表的所有疫苗和所有疫苗接种时间安排,包括国际旅行情况。链接到关于世卫组织紧急使用列表的解释说明世卫组织紧急使用列表
  9. 经扩展:在国家和地方两级解决社区参与和沟通方面的差距,以减少COVID-19的传播,消除错误信息,并适当提高COVID-19疫苗接受率。这将需要进一步强调必须开展全面的公共卫生应对。链接到世卫组织风险沟通资源
  10. 新:支持采用世卫组织建议的治疗方法,提高其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当地生产和技术转让有助于全球公平获得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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