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参考指标 指标要求
社会效益 1.公众满意 1.患者满意度 该指标按同类机构得分排名依次减少,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患者满意度=评价满意的被调查患者人数/接受调查患者总数×100% (包括安全性、经济性、舒适性、方便性和有效性等方面)
2.职工满意度 该指标按同类机构得分排名依次减少,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职工满意度=评价满意的被调查职工人数/接受调查的职工总人数×100%(包括工作环境、机构管理、工资待遇、培训机会、职称晋升、发展前景等)
2.健康素养提高 3.健康知识知晓率 健康知识知晓率稳步提高。
健康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答题总数×100%
服务提供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 4.健康档案管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实际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中应当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100% 
5.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活动的种类和数量(含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应包括:
(1)每年发放不少于12种健康教育印刷材料;
(2)每年播放不少于6种的健康教育音像材料;
(3)每年组织不少于6次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
(4)是否按照标准设置了健康宣传栏、宣传栏内容是否每季度更换1次;
(5)每年举办不少于12次健康教育讲座。
6.预防接种 (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0-6岁儿童)×100%
(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某种疫苗接种率≥85%
服务提供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 7.儿童健康管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2)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3)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8.孕产妇健康管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2)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9.老年人健康管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10.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100%,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本省(市、区或全国)近期高血压患病率指标。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3)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1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100%
(2)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服务提供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 11.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3)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1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省(区、市)规定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13.中医药健康管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抽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100%
(2)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1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2)传染病疫情及时率=报告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应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15.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1)有协管服务内容和工作记录;
(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服务提供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 16.人口死亡信息登记 (1)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救治死亡患者的《死亡证》填写、签发、保存及信息报告与核对等工作,协助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的质量控制;
(2)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本辖区院外死亡调查、《死亡证》签发、信息报告(含非正常死亡)等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死亡证》管理和人口死亡信息报告工作;
(4)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死亡证》及《死亡调查记录》;                                                     
(5)建立数据审核、数据订正、数据对比校核及补报制度等。
4.医疗服务数量和效率 17.辖区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情况 辖区居民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数和次数均合理提高。
(1)辖区居民利用率=年度内接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人口数/辖区居民人口数;
(2)辖区居民人年均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次数=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辖区居民人口数;
18.医师年均担负门急诊人次数 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医师年均担负门急诊人次数=年度门诊和急诊人次数/平均在职医师数/250天(法定工作日)
19.医师年均担负住院床日数 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没有病床的机构不考核此项。
医师年均担负住院床日数=年度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平均在职医师数/365天
20.病床使用率 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没有病床的机构不考核此项。
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的总床日数/实际开放的总床日数×100%
21.平均住院日 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没有病床的机构不考虑此项。
平均住院日=同期出院者占用总床日/年度出院人数
5.医疗质量和安全 22.医疗文书合格率 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标准。
医疗文书合格率=病历、门诊日志、处方、各种申请单、报告单书写合格的文书数/抽查文书数×100%
23.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达到本省(区、市)有关规定。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的病历数/年度病历总数×100%
服务提供 5.医疗质量和安全 24.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达到本省(区、市)有关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含有抗菌药物处方数/抽查处方总数×100%
25.静脉注射剂使用比例 达到本省(区、市)有关规定。
静脉注射剂使用比例=含有静脉注射剂处方数/抽查处方总数×100%
26.护理质量 (1)落实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2)有护理人员管理规定,对各项护理工作有统一、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有考评和监督。
27.院内感染管理 (1)一次性医疗物品管理落实情况;
(2)医疗废弃物处理合规情况;
(3)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4)无菌技术操作执行情况。
28.医疗纠纷处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预防、处理医疗纠纷。
6.医疗费用控制 29.次均门诊费用 达到本省(区、市)有关规定要求。
包括绝对值和增长率:
(1)绝对值=门诊业务总收入/年门诊总人次数
(2)增长率=(当年度次均门诊医疗费用-上年度次均门诊医疗费用)/上年度次均门诊医疗费用×100%
30.次均住院费用 达到本省(区、市)有关规定要求。 
包括绝对值和增长率:
(1)绝对值=住院业务总收入/年住院总人次数
(2)增长率=(当年度次均住院医疗费用-上年度次均住院医疗费用)/上年度次均住院医疗费用×100%
31.医疗总收入增长率 增长率具体按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医疗总收入增长率=(当年度医疗总收入-上年度医疗总收入)/上年度医疗总收入×100%
服务提供 7.中医药服务 32.提供中医药技术方法的种类 开展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导引等中医药技术情况。
8.康复服务 33.康复服务提供情况 开展以下康复服务:
(1)开展躯体运动功能以及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开展躯体运动功能以及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3)开展运动治疗、理疗、作业治疗、传统康复治疗等康复服务;
(4)为辖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属举办康复知识与技能讲座,开展康复咨询及心理疏导,发放康复科普读物。
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具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开展相关的服务项目:                           (1)有专用的计生服务场所及相关设施;
(2)有药具展示柜及相应的避孕药具; 
(3)有计生宣传资料架及相应的宣传资料;
(4)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的科普宣传、咨询、技术指导相关服务记录。    
                                     
综合管理 10.财务资产管理 35.财务综合管理 (1)执行《会计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制度和法规,建立内控制度、实行电算化核算;
(2)财务报告编制真实、准确、完善、及时。                                          
36.预算管理 (1)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预算;
(2)严格执行预算。
37.资产管理 (1)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
(2)建立耗材专用账册;
(3)按规定开展各项设备的强检检查工作。
38.收支管理 依法取得的收入合理控制支出,收入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11.药品管理 39.药品管理 (1)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保持药品合理库存;
综合管理 11.药品管理 39.药品管理 (2)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做好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管理。冷藏药品应具备相应的冷链设施设备,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3)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对麻精毒等特殊药品实行“五专管理”;
(4)做好急救药品的储备工作,并及时更新;
(5)严格中药饮片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
(6)做好医疗机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一般药品:(1)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和批准后进行采购,保证药品具有一定的库存量;(2)严格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3)按相关规定严格保管药品,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并及时更新;(4)执行查对制度,经核对后进行药品调配。
特殊药品:(1)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须按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2)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当由专人负责;(3)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7)配备有关人员提供药事服务。
12.服务模式 40.社区参与 (1)与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村)、驻区单位等有关方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2)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活动;
(3)患者参与病人小组活动。
41.协同服务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分工协作,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疾控、妇幼保健、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合理,业务指导到位;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
(4)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42.主动服务 (1)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上门服务;
(2)提供连续的跟踪随访,及时主动进行分类干预;
(3)开展疾病筛检,早期发现病人。
综合管理 12.服务模式 43.责任制服务 (1)组建健康管理团队,明确责任区域,全面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辖区域;
(2)健康管理团队的服务辖区责任落实,服务到位;
(3)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13.信息管理 44.信息公开 以各种形式公开以下信息:                                                (1)服务辖区范围和辖区居民基本情况;                                       (2)业务科室名称、布局,门急诊挂号、就诊、取药、交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各类项目服务时间等;
(3)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服务团队及负责区域;
(4)门诊服务内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诊疗项目、各种检查、基本药物配备目录和药品价格;
(6)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优先服务措施。
       
45.信息统计报告合格率 按上级要求统计上报信息。
信息统计报告合格率=符合规定的信息上报例数/实际上报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信息例数×100%
46.信息管理系统应用 建立并运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并能实现以下功能:
(1)健康档案服务与管理;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3)基本医疗服务管理;
(4)药品管理;
(5)卫生统计信息服务和管理;
(6)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等;
 (7)综合管理。
14.党建工作和行风建设 47.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建设等工作。具体按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48.医德医风建设 (1)有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
(2)建立医德医风管理档案,有计划、措施、检查、总结和培训记录;
(3)建立医患沟通制度,专人负责投诉及纠纷处理,并有处理记录。
综合管理 14.党建工作和行风建设 49.守规合法执业 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诊疗科目、技术范围执业,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等。
遵守基本医保管理制度情况。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
可持续发展 15.人才队伍建设 50.人力配置 (1)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注册护士和药学人员的配置按各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医护比逐步达到1:1;
(2)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和中医等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1名;
(3)通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设置吸引人才,有此情况绩效评价给予加分;
(4)卫生技术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比例≥90%。
51.绩效管理 (1)建立绩效管理奖惩制度;
(2)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方案;
(3)有综合绩效考核记录;
(4)按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52.人员培训 (1)继续教育达标率≥90%,继续教育达标率=实际达标的卫生技术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00%;
(2)派出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年内卫生技术人员平均岗位培训天数=年内机构所有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的天数/卫生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