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 WS 696—2020
2020-7-22 6:46:4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要求、运行管理要求以及日常检查与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其他传染病流行期间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204.5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GB 37488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T 39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办公场所 office buildings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3.2 
低、中、高风险地区 low-, medium-, and high-risk regions 
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的疫情风险等级。
3.3 
空调通风系统 air conditioning ventilation system 
以空气调节和通风为目的,对工作介质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WS 696—2020 
3.4 
全空气空调系统 all-air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空气调节区的室内负荷全部由经过加热或冷却处理的空气来负担的空调系统。
3.5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 fan coil system with fresh air 
空气和水共同来承担空调房间冷、热负荷的系统,除了向房间内送入经处理的室外空气外,还在房间内设有以水作介质的末端设备对室内空气进行冷却或加热。
3.6 
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 fan coil system without fresh air 
风机推动室内空气流动,末端设备对室内空气进行冷却或加热,使室内空气温度降低或升高,以满足人们的舒适性要求。
3.7 
多联机空调 multi-connecte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由一台或数台风冷室外机连接数台不同或相同型式、容量的直接蒸发式室内机构成的单一制冷循环系统,它可以向一个或数个区域直接提供处理后的室内空气。
3.8 
分体式空调 split air conditioner 
由室内机和室外机组成,分别安装在室内和室外,中间通过管路和电线连接。
3.9 
新风量 air change flow 
单位时间内由空调通风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3/(h·人)。
4 卫生质量要求
4.1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应符合WS 394的要求。
4.2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量应符合GB 37488的要求。
5 运行管理要求
5.1 全空气空调系统
5.1.1 开启前准备
5.1.1.1 应掌握新风来源和供风范围等。当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时,应暂时关闭空调系统。 WS 696—2020 
5.1.1.2 应检查过滤器、表冷器、加热(湿)器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风管内表面是否清洁。应对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应对风管内表面和送风卫生质量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运行。
5.1.1.3 应保持新风口及其周围环境清洁,新风不被污染。
5.1.1.4 应对新风口和排风口的短路问题或偶发气象条件下的短路隐患进行排查。如短期内无法进行物理位置整改,应关闭空调通风系统。
5.1.1.5 寒冷地区冬季开启新风系统之前,应确保机组的防冻保护功能安全可靠。
5.1.2 运行中的管理与维护
5.1.2.1 低风险地区应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并尽量关小回风;中、高风险地区应关闭回风,如在回风口(管路)或空调箱使用中高效及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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