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试行)
2010-12-30 10:11:04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以次氯酸钙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漂白粉(片)、漂粉精(片)类消毒剂。
2. 技术要求
2.1理化指标
2.1.1使用中的漂白粉应当是白色、粉末状,有效氯含量应当>20%。
2.1.2使用中的漂粉精应当是白色或微灰色、粉末状,有效氯含量应当>55%。
2.1.3片剂的片重误差率应当<5.0%;泡腾片剂应当标明崩解时间,崩解时间应当<5.0min。
2.1.4用于餐饮具及瓜果蔬菜消毒的,其重金属(以铅计)含量应当≤30mg/kg,砷含量应当≤3.0mg/kg。
2.2 稳定性
漂白粉(片)6个月内有效氯含量降解率应当≤15%,产品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应当<15%;漂粉精(片)12个月内有效氯含量降解率应当<10%,产品有效氯含量标识范围上下限波动应当<10%。产品有效期内的有效氯含量不得低于标识范围的下限值。
2.3消毒效果
应当符合表1要求。
表1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消毒效果检测要求
微生物类别
有效氯含量
(mg/L)
作用时间(min)
杀灭对数值
大肠杆菌(8099)*
100
10
≥5.0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
200
10
≥5.0
铜绿假单胞菌(ATCC15442)*
200
10
≥5.0
白色念珠菌(ATCC10231)*
200
10
≥4.0
脊髓灰质炎病毒-Ⅰ型疫苗株*
200
20
≥4.0
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9372)
5000
60
≥5.0
(1)“*”指杀灭试验使用的有机干扰物质浓度为0.3%。
(2)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时的检测要求:用于物体表面和织物消毒的做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杀灭试验;用于生活饮用水、果蔬消毒的做大肠杆菌定量杀灭试验;用于食饮具消毒的做脊髓灰质炎病毒灭活试验;用于体液污染物品、污水和排泄物等消毒的做细菌芽孢定量杀灭试验。
3. 使用范围与方法
3.1 使用范围
限用于一般物体表面、食饮具、果蔬、饮用水、织物及各类排泄物的消毒,并按照规定的使用浓度、消毒时间、使用方法使用。
3.2 使用方法
使用的消毒液应当现用现配,具体使用方法见表2。
表2 漂白粉、漂粉精类消毒剂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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