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年第2版)
2016-3-31 8:03:04

国卫办医函〔2016〕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期,报告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国家有增多趋势。截至2016年3月8日,至少在非洲、亚洲、欧洲、美洲的55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以巴西疫情最为严重。2016年2月9日我国江西省发现首例输入性病例,截至2016年3月11日共发现输入性病例13例。为做好寨卡病毒病医疗救治相关工作,我委组织专家在借鉴世界卫生组织有关指南和总结国内有关病例救治经验的基础上,对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年第2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特别是与疫情发生地有人员往来的口岸地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继续做好寨卡病毒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保持与口岸卫生检疫、交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动,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病例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按照诊疗方案有关要求为患者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做好病例防蚊隔离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寨卡病毒病早期识别和诊疗能力。有疾病传播蚊媒分布的省份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根据蚊媒监测情况及时、有效开展灭蚊工作,降低蚊媒疾病传播风险。
  联 系 人: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肖奎、胡瑞荣
  联系电话:010-68791885、68791887
  传  真:010-68792963
  邮  箱:bmaylzyc@163.com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3月17日

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
(2016年第2版)

  寨卡(Zika)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的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埃及伊蚊叮咬传播。临床特征主要为皮疹、发热、关节痛或结膜炎,极少引起死亡。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新生儿小头畸形、格林-巴利综合征(吉兰-巴雷综合征)可能与寨卡病毒感染有关。
  寨卡病毒病主要在全球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流行。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该病毒。此后,多个国家有散发病例报道。2007年,首次在西太平洋国家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生寨卡病毒疫情暴发。截至2016年3月8日,至少在非洲、亚洲、欧洲、美洲的55个国家有寨卡病毒传播的证据,以巴西疫情最为严重。我国于2016年2月9日在江西省发现首例输入性病例,截至2016年3月11日共发现输入性病例13例。
  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是一种蚊媒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恒河猴中发现。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为单股正链RNA病毒,直径40-70nm,有包膜,包含10794个核苷酸,编码3419个氨基酸。根据基因型别分为非洲型和亚洲型,本次美洲流行的为亚洲型。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0.5%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特征
  (一)传染源。
  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
  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血源传播和性传播。
  病毒血症持续时间一般在10天以内。在感染者的唾液、尿液、精液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RNA,且持续时间可长于病毒血症期。乳汁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以及台湾部分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辽宁、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四川、西藏一线及以南广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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