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 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
2020-2-29 8:07:02
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康复者捐献血浆用于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捐献血浆者和患者安全,鼓励更多康复者捐献血浆,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公安部、国资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部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 情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代章)
2020年2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
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康复者捐献血浆用于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捐献血浆者和患者安全,鼓励更多康复者捐献血浆,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地建立多部门分工协调机制,指导制订落实符合地方实际的新冠肺炎康复者血浆捐献宣传动员方案、激励政策及服务保障措施,动员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用于临床救治,保障捐献血浆者和患者安全,进一步提高重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二、工作措施
(一)新闻宣传。宣传、网信部门应当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应当统筹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方式,积极宣传康复者血浆对于挽救重症、危重症患者生命的重要作用,宣传捐献血浆对人体无害、捐献者享受无偿献血的荣誉待遇等激励政策,弘扬献浆救人大爱无疆的人道主义精神,为救治工作提供舆论支持。有关部门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发现热点敏感问题及时通报宣传和网信部门,提出应对建议,科学研判处置,确保舆情平稳。
(二)社会动员。地方各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应当加强社会动员工作,各单位、社区应当按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为康复者捐献血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应当通过发布倡议书、告知书、海报等方式,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加强康复者的社会动员和招募。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应当在康复者治愈出院、随访、复诊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动员康复者捐献血浆。血站应当会同医院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招募,可以在出院、复诊等地点设置咨询服务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对康复者进行动员招募。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要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配合医院和血站开展捐献血浆知识普及和宣传动员。
(三)激励措施。捐献者享受无偿献血荣誉待遇,颁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三部门统一制作的捐献证书。鼓励地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出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当地实际的激励政策,最大程度动员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各地应当加强激励政策的评估,按照《献血法》要求,推动自愿无偿捐献血浆,尤其要防止因高额经济补偿等不当措施引发的挫伤捐献血浆者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问题。鼓励有关单位为医院、血站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相应支持。对于社会给捐献血浆者的捐赠,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共同加强管理和引导,充分尊重捐献血浆者意愿,以捐献血浆者为中心,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充分发挥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献浆服务。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5 华东公共卫生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