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
2021-1-21 15:20:21

国卫办妇幼函〔2020〕1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为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落实《全民健康信息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现就统筹推进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提高服务可及性、促进服务均等化,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是婚前孕前保健及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婚育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将婚前孕前保健纳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将健康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妇幼健康促进及健康知识普及专项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各地要进一步深化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改革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不断提高服务可及性、促进服务均等化,有力有效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注重人才培训,强化能力建设
要在做好在岗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基础上,将婚前孕前保健服务专业人员纳入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组建师资队伍,强化规范培训和人才培养。以临床检验、风险评估和优生咨询为重点,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加强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专科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大婚前孕前保健门诊及生育服务咨询室建设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综合医院承担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健全供给多元、运转高效的婚前孕前保健服务网络,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探索建立孕前-围孕保健服务模式,落实婚前孕前保健对健康孕育服务管理的科学指导。
三、优化规范服务,强化质量监管
要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科学规范开展优质服务。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实际将地中海贫血等地方高发出生缺陷疾病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艾滋病检测等项目纳入服务内容,不断扩充完善服务项目。贯彻全周期服务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统筹推进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全方位健康服务,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科学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遗传咨询等系统连续服务,促进服务公平可及。进一步严格和优化人员机构审批准入,加强日常监督和行业管理,确保服务依法依规。充分发挥省级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作用,指导服务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质量核查,切实保障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实效。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布辖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查服务机构名单,方便服务和接受监督。
四、精简报表报送,强化信息管理
根据为基层减负工作精神和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报表将整合精简为年度报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我委不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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