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新旧业务范围转并表》(附件4)的要求进行转并。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做好对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延伸检查,提升监管精准性。要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许可信息、监督执法信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监管。要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要以《办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大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建设,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技术支撑能力能够跟得上、落得实。

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程序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
        4.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新旧业务范围转并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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