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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卫生部

[日期:2013-03-13] 来源:卫生部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2013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一、工作内容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环境卫生情况:重点加强教学环境卫生监督及现场检测工作。
2.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的设置及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医疗机构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卫生情况。
    (二)范围。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的10%;中小学校的50%以上,其中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应占应占3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该计划要求,结合2012年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培训、组织、指导本辖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深入学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摸清辖区学校底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62号)要求,积极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部门通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好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
(四)请各地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net.cn)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数据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11月15日前各地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工作,并将本省(区、市)汇总表书面材料和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后寄至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范鹤
电  话:010-68792606
传  真:010-68792387
电子邮箱:jdjcxc@163.com

附表:

1.2013年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2.2013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汇总表
3.2013年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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