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卫生部关于发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卫通〔2009〕4号)

[日期:2009-03-11] 来源:卫生部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卫通20094

 

现发布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 213-200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本标准于20099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PDF下载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ecphf | 阅读:
相关新闻       病原体  血源性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绿色生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