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

[日期:2011-03-24] 来源:卫生部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分为面向所有人群和面向目标人群使用的核心信息。其中“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是通用的核心信息,在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时,在通用核心信息的基础上,可根据目标人群选择相应的面向不同目标人群(政府领导、医务人员、患者、密接、流动人口和教师)使用的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1.肺结核是我国发病、死亡人数最多的重大传染病之一。

    2.肺结核主要通过咳嗽、打喷嚏传播。

    3.勤洗手、多通风、强身健体可以有效预防肺结核。

    4.咳嗽喷嚏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5.如果咳嗽、咯痰2周以上,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6.我国在结核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对肺结核检查治疗的部分项目实行免费政策。(各地在宣传中应明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和具体免费项目)

   

 二、面向目标人群的核心信息

   (一)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1.对咳嗽、咯痰两周以上的患者要警惕肺结核。

    2.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例,依法报告、转诊。

    3.要对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二)面向肺结核患者的核心信息。

    1.坚持完成全程规范治疗是治愈肺结核、避免形成耐药的关键。

    2.避免肺结核传播是保护家人、关爱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三)面向密切接触者的核心信息。

    1.要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和定期复查,坚持完成规范治疗。

    2.如出现咳嗽、咯痰要及时就诊。

    3.注意房间通风和个人防护。

    (四)面向流动人口的核心信息。

    1.肺结核诊治优惠政策不受户籍限制。

    2.患者尽量留在居住地完成全程治疗;如必须离开,要主动告知主管医生。

    3.患者返乡或到新的居住地后,要主动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

    (五)面向教师的核心信息。

    1.结核病检查是学校常规体检项目之一。

    2.教师有义务对学生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并督促咳嗽、咯痰2周以上的学生及时就医。

    3.学校依据结核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诊断证明,管理学生患者的休学、复学。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ecphf | 阅读:
本文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0)
表情: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评论声明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绿色生活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