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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

二、医院急诊科 第一章 医院急诊科救治范围及流程

[日期:2013-11-26]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第二部分 医院急诊科

第一章 医院急诊科救治范围及流程
一、医院急诊科救治病种范围
急诊诊疗范畴包括如下分类:非创伤类、创伤、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妇产科儿科疾病、五官科等急性疾病。
(一)非创伤类:包括以症状为主的内科疾病、环境理化损伤、中毒和意外伤害等。
(二)创伤:包括各类创伤及动物咬伤等。
(三)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
(四)妇产科儿科急症。
(五)五官科急症。
二、急诊处理流程
按照急诊对急性伤病的识别、评估和处置流程进行。
三、急诊处置分级
遵照急诊病情严重程度分级(具体参照第二章)。
(一)若患者分级为1~2级,需要在急诊科就地抢救、稳定生命体征,后续专科治疗。
(二)若患者分级为3级,需要观察。
(三)若患者分级为4级,可简单处理后离院。
一些常见急危重伤病的诊疗规范可参考第三章,如所遇情况未纳入此诊疗规范,请参考相关治疗指南或规范。
治疗药物应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选择,治疗手段应从最基本措施开始,不超出所在地医疗保险报销目录。
危重病患者先安排在急诊抢救室抢救,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收入ICU。
经过救治患者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定但仍需进一步治疗的患者,转入相应科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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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国卫办医发〔2013〕32号 目录 第2页:一、院前医疗急救 第一章 院前医疗急救范围及流程
第3页:第二章 需要急救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急危重伤病种类 第4页:二、医院急诊科 第一章 医院急诊科救治范围及流程
第5页:第二章 急诊患者中危重症的判别标准 第6页:第三章 常见急危重伤病医院急诊科诊疗规范
第7页:第三部分 重症医学科 第8页:第二章 常见急危重伤病重症医学科诊疗原则
第9页:第三章 常见急危重伤病重症医学科诊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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