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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着力构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体系

[日期:2015-08-30] 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作者:ecphf录入 [字体: ]

为了健康

    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文件,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于2015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京卫家庭〔2015〕1号),除提高经济扶助力度外,开设特殊家庭成员就医绿色通道,对计生特殊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还将探索建立由政府出资、覆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综合保险制度。
  一、统筹养老政策,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体系建设
  领导重视,专题研究。2014年9月22日,王安顺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市卫计委关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卫计委《关于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中做好奖励和扶助政策衔接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和扶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会议要求,按照国家政策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政府统筹建立独生子女帮扶政策中的商业保险制度,通过共济形式,保障特殊独生子女家庭的利益。
  政府主导,政策统筹。2015年1月,北京市人大审议通过《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整合养老服务政策,引导全社会积极、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协调发展,落实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保障责任。2015年2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京政办发〔2015〕8号),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采取特别优惠措施。
  政策优惠,民生定位。市级的公办养老机构只接收两类人群,一是市级以上的劳模、因公致残、见义勇为伤残的失能、高龄老人;二是失独或失能老人。一般公办养老机构接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年龄从普通人群的80周岁降低到70周岁;对失能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则不受年龄限制。对有残障子女的特殊家庭,可以全家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机构独立,个性服务。将北京市第五福利院改造成为主要接收失独家庭成员的养老机构。第五福利院将针对失独老人需求,开展针对他们需求的服务,成为接收失独老人的示范性养老机构。首期100张床位已准备就绪。
  部门联动,资金保障。市计生、民政部门正在共同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需求课题调研。调研目的是掌握失独家庭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愿望与需求。问卷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养老服务需求与意愿、生活与社会支持状况,三大类型23个问题。在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费用上,由政府提供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即按成本价实施收费。对失独家庭成员,财政拟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的养老保障提供了最大优惠。计生部门还将与民政部门一起,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实现居家养老基本需求,包括吃饭、照料、陪护、家政的社会化服务。
  二、统筹社会资源,搭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综合保障平台
  一是暖心计划,为特殊家庭提供保险保障。2012年北京市启动“暖心计划”保险,包含养老、医疗、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医疗和女性重疾等保险责任,三年来为26415人次投保,政府投入7366万元。
  二是心灵家园,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北京市卫计委、计生协联合社会组织,依托“心灵家园”,为失独家庭提供精神慰藉、文体活动和生活照料。在开展社会关怀活动方面,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互助组织,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搭建相互关怀抚慰、自我服务管理的平台。目前,16个区(县)已建成75所“心灵家园”基地,市级4所。
  三是生育关怀,为计生特殊家庭设立帮扶基金。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建立生育关怀帮扶基金,重点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其提供经济、医疗等服务。
  四是亲情牵手,为计生特殊家庭开展服务活动。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等多元化服务。目前,全市共有近5000位志愿者与3000多户计生特殊家庭亲情牵手。
  北京市在关怀计生特殊家庭工作上进行了一些创新性的探索,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整合资源、创新思路,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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